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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市场定价 发改委称不会涨价

2014年04月09日 17:50 来源于 财新网
三部门发文明确,今后民营医院“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干预”

  【财新网】(记者 闻静)2014年6月底以前,各地卫计委应公布辖区内公立医院名录;凡是不在该名录内的医院,均视为非公立医院。今后,这些医院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医院自行确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干预”。

  4月9日,针对民营医院医疗服务定价问题,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三部门发“通知”如此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应梳理辖区内医疗机构,并在2014年6月底前公开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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