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闻静)2014年6月底以前,各地卫计委应公布辖区内公立医院名录;凡是不在该名录内的医院,均视为非公立医院。今后,这些医院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医院自行确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干预”。
4月9日,针对民营医院医疗服务定价问题,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三部门发“通知”如此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应梳理辖区内医疗机构,并在2014年6月底前公开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