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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独家回应:不处罚单独二胎抢生

2014年06月18日 18:55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卫计委对财新记者确认,曾发文指导各地对政策等待期中抢生单独二胎的家庭“原则上不做实质性处理”,但该意见供各地参考,具体实施则以地方政策为主,要求已出台的地方政策则要“认真贯彻执行”

  【财新网】(实习记者 盛梦露 记者 蓝方)2014年6月1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国家卫计委)向财新记者确认,国家卫计委曾发文指导各地对政策等待期中抢生单独二胎的家庭“原则上不做实质性处理”。

  日前,网络上流传出一份名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国卫办指导函【2014】419号)的文件,文件中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之后,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或地方条例修订公布之前,单独夫妇违法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立足于批评教育,原则上不作实质性处理”。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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