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新广告法严限烟企促销 禁止变相广告

2015年05月20日 21:47 来源于 财新网
经修订后将在9月1日施行的新《广告法》,将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户外、交通工具上设置烟草广告。学者认为,新《广告法》的落实,将有助于遏止过往烟企惯以冠名赞助从事“变相广告”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者的保护。但工商部门如何执法仍是关键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韩)即将在9月1日施行的新《广告法》,将进一步收紧对中国烟草广告的限制。绝大多数的大众传播媒介,以及公共场所、户外、交通工具上都明令禁止设置烟草广告。有控烟者认为,新《广告法》覆盖了方方面面,没有给烟草企业留下任何空间。

  今年4月24日,施行至今已20年《广告法》终于完成这一轮的修法过程。当天,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52票赞成、6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王影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