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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条例施行三年 设施改造情况犹待提升

2015年08月07日 08:01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残联指出,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共对52,8万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但与残疾人家庭的总体需求相比仍是杯水车薪
2012年的冬天,可嘉、朱朱两位残疾女孩,在北京一堂康复训练课程课上相遇了,或许是因为有太多相似的经历,她们很快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两个女孩年龄相仿,又都需要接受康复训练,认识一段时间后,她们住在了一起,相互照应。

  【财新网】(实习记者 占悅)残障人群而言,融入社会的一大挑战,在于社会空间提供了多少无障碍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8月1日施行以来已历三年,然而,中国无障碍设施的覆盖、改建,以及公共空间主管单位对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意识,仍亟待加强。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曾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三周年以来的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对无障碍环境涉及的信息网络建设、出行服务、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回顾。

  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表示,近年来,中央和各地财政投入资金,对全国52.8万个残障人士家庭进行了简易的无障碍改造,“特别是有的农村残疾人几年出不了门,晒不了太阳”;而在改造完成后,残障人士便可以独自完成出门、沐浴、入厕等动作。但相对于全国近3000万持证的残障人士总量,无障碍设施的需求仍然非常迫切。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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