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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构不明确 恐使反家暴法“没有牙齿”

2015年12月25日 18:03 来源于 财新网
正在审议的《反家暴法》草案新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但执行机构却未明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指出这可能造成执行难,称其“没有牙齿”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瑞垚)目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中二审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增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但执行机构却未明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指出,这样的法律“没有牙齿”。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此次《反家暴法》立法的制度创新。家暴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禁止施暴人接近、再次伤害被害人,并责令其迁出受害人住所。保护令的申请人和裁定者均已明确,但由谁来执行裁定?

  对此,草案条文仅规定:“公安机关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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