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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不支持念斌医疗费赔偿请求

2015年12月30日 21:07 来源于 财新网
维持福州中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念斌不服将继续走法律程序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自3月25日申请复议至今,在不断推诿拖延中过去了9个月零5天。”12月30日,念斌姐姐念建兰终于拿到了福建高院五天前(12月25日)作出的复议决定,但结果未如她所愿,福建高院维持了福州中院2014年底对念斌案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同样不支持念斌提出的医疗费申请。念建兰表示不服福建高院的复议决定,将继续走法律程序。

  曾四次被判死刑的念斌,2014年8月被无罪释放,12月底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物质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同时要求在媒体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福州中院四天后正式立案。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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