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日前,国务院所属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下称年报)。2015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8个国务院部门因信息公开被起诉的案件有所增加;整体而言,作为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法定救济途径,与之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总数均有所下降,同比分别减少242件、34件。
2016年是《条例》实施第八年。依据《条例》,中国各级行政机关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近日,财新记者统计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已公布的年报后发现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