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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部级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观察

2015年04月01日 17:28 来源于 财新网
3月31日,2014年年报“交卷”。监察部、司法部未如期发布年报,五省份、十部委年报缺核心内容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2014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第七年。按照条例规定,每年3月31日是各级行政机关公布年报的最后一天。

  据财新记者统计,截止2015年4月1日零时,监察部、司法部仍未如期发布年报。

  监察部两次未如期发布年报

  监察部未如期公布年报已非首次,在2010年4月1日前,监察部亦未按时“交卷”。在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务院参事室未如期公布。而31个省份均如期公布年报。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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