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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土地使用权期限亟须统一法律解释

2016年04月21日 09:47 来源于 财新网
指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迫在眉睫,须制定统一的法律解释;自动续期表明业主不需要申请即有权继续居住

  【财新网】(实习记者 朱江 记者 单玉晓)继温州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事件后,4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文说明:1995年9月18日前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免费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深圳和温州两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引发法律界关注。

  4月20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主办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在研讨会上表示,深圳和温州的不同政策,其实涉及到法律适用的解释能否由地方规定的问题。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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