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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重大敏感处罚律师案件需立案审批

2016年07月19日 10:14 来源于 财新网
出台全国首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戒规则,明确重大、敏感、复杂案件须由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立案,并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实习记者 邓瑞璇)山东《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下称《规则》)已于本月起实施。7月18日,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李凌云向财新记者表示,山东是全国首个出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的省份,“目前有些案子开始根据《规则》进行处理,但《规则》才推行两周,从操作层面来说,具体的反馈还需要等等看”。

  财新记者注意到,《规则》全文未对外公布,仅山东省司法行政部门官员在该《规则》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该文件主要内容,“对于重大、敏感、复杂案件,须由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立案,并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等内容。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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