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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虎”盖如垠一审获刑14年

2017年04月13日 17: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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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如垠是十八大后黑龙江落马的第三名省部级高官,其子盖阔在大庆、哈尔滨、沈阳等地秘密经商,涉足多个领域,并插手政府的能源项目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17年4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受贿案。图自央视网

  【财新网】(记者 沈凡)出庭受审3个月后,“东北虎”盖如垠迎来一审宣判。4月13日上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因犯受贿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判以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5年,盖如垠利用担任中共大庆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03.6733万元。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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