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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农村建房不能超三层 合理吗?

2017年05月19日 19:5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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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建厅要求,农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先行在七个县试点。专家认为,农村建房规划应该避免“一刀切”,“领导说了算”,应发扬村庄自治,让更多公众参与进来
5月18日,江西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进贤县、武宁县、会昌县等七个县(区)为试点地区,要求当地鼓励推广特色农房设计,同时要落实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设计要求。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5月18日,江西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了进贤县、武宁县、会昌县等七个县(区)为试点地区,要求当地鼓励推广特色农房设计,同时要落实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设计要求。

  《通知》提出,此番开展试点工作是要治理农村建房乱象。“还有不少地方无乡村规划或规划脱离实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率低、建房批后监管无力和乱搭乱建的问题仍然突出。”2017年底前,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全覆盖”和农村新建房屋超高超大建设“零增长”。

责任编辑:汪苏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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