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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子持证跨省贩烟获刑十年 定罪遭质疑

2017年08月03日 16:5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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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认为,按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批复,有烟草专卖许可证而超范围、跨地域经营不构成犯罪
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但跨地区、超范围经营,是否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备受争议。图自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杜偲偲)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但跨地区、超范围经营,是否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备受争议。

  财新记者获悉,浙江杭州女商贩杨夏玉因为跨地区、超范围经营香烟且数额巨大,历经一审、二审,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近日中央财经大学举办的研讨会上,多位学者、律师对该案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对同类案件的批复,在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前提下,跨地域和超范围经营不属于犯罪,仅应施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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