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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62万吨垃圾渗滤液 北京一市政公司经理获刑17年

2017年08月10日 19: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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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至2015年间,62万余吨垃圾渗滤液被偷排至北京市政污水井内,虽未影响饮水安全但造成了额外污水处理成本93万余元
2012年至2015年间,北京方中市政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伙同他人将62万余吨外运的垃圾渗滤液倾倒入北京市政污水井内,后被警方查获。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周辰 实习记者 沈欣悦)2012年至2015年间,北京方中市政建筑有限公司(下称“方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伙同他人将62万余吨外运的垃圾渗滤液倾倒入北京市政污水井内,后被警方查获。8月10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对这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北京二中院分别以受贿罪、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17年有期徒刑,并处190万元罚金,责令退缴1860余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以单位行贿罪、污染环境罪,判处天津欧梭商贸有限公司6100万元罚金,责令退缴5800余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被告人吕某5年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罚金;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2年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罚金,张某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罚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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