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8月25日上午,周远案在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近三小时,这是这起案件的第二次启动再审。五年前,新疆高院曾对该案再审改判过。周远的母亲李碧珍希望,此次二次再审,能推翻此前新疆高院的有罪再审判决,让自己的儿子彻底摆脱伴随20年的污名。
今年已经47岁的周远是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人,20年前的1997年5月17日,他在家中被当地警方带走。在伊宁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一间半地下室里,周远度过了改变一生的四天四夜。周远称,警察对他实施了严酷的刑讯逼供,迫使他违心承认警方的指控:5月16日凌晨,伊宁市第三中学女生宿舍发生的一起伤害女生案件是其所为,之后他又向警方承认先后作案38起。但案件移交检方后周远即翻供喊冤,周远被抓后类似案件依旧发生。1998年8月30日,周远被一审判处死缓,其后历经多次再审,2011年12月13日,新疆高院判决,以周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但周远母亲李碧珍一直为子申冤奔波,2016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为由,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新疆高院再审此案。(参见财新网报道“被口供改变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