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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对京津冀县市党政主官实行量化问责

2017年09月01日 20:3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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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
2017是大气十条收官之年,京津冀治霾压力空前。视觉中国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lPl7cKVL](https://a.caixin.com/lPl7cKVL)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 实习记者 武骁)2017是大气十条收官之年,京津冀治霾压力空前。8月31日,环保部联合京津冀晋鲁豫6省政府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下称《规定》),对县一级和地市一级党委政府量化问责。

  量化问责范围为京津冀28城,对象是28城县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地市级党委、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8月31日召开的座谈会上称,量化问责把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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