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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昆高速“8·10”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60余人被追责

2018年01月31日 15:59 来源于 财新网
“8·10”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国务院认定其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8人被立案侦查,32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处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洞口端墙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于璐 记者 苑苏文 综合报道)京昆高速“8·10”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出炉。1月31日,国家安监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同时发布调查报告全文。国务院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8人被立案侦查,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32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河南省、陕西省政府被责令向国务院作出检查。

责任编辑: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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