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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9月开考 主观题将配发法律法规汇编

2018年06月11日 12: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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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阶段进行,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2018年秋季开考,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间分别确定为9月22日和10月20日,其中主观题考试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肖罗娜 记者 单玉晓)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2018年秋季开考,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间分别确定为9月22日和10月20日,其中主观题考试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近日,司法部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宣布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并就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和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等作出解读。

  这是司考制度改革后迎来的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5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下称法考)制度。2017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司法部按照《意见》要求完成了有关法律修改和规章制定工作,定于2018年开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2018年4月29日,司法部公布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并在半个月后的5月14日正式发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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