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最高检察院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中,与未成年有关的检察职能得到前所未有加强,为此成立了专门的机构。3月12日上午,最高检工作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近年来首次公布了对未成年犯罪批捕、起诉的相关情况。
报告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分披露,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5205人、不起诉8332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同比分别上升6.9%、13.8%和16%;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29350人、起诉39760人,同比分别上升4.4%、下降8.8%。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