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雨馨 记者 张子竹)因蒙冤被关23年,吉林男子金哲宏6月3日在其代理律师陪同下向吉林省高级法院递交申请,要求2132万元国家赔偿。金哲宏曾被认定为1995年一起命案的凶手,后被收押8452天,2018年11月30日被改判无罪。
金哲宏1968年出生,此前被认定于1995年9月杀害20岁女青年李艺(化名)。1996年2月5日,金哲宏被逮捕。同年11月9日,吉林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金哲宏不服,分别于1996年、1998年、2000年提出上诉,吉林省高院则做出两次发回重审、一次驳回的裁定,于2000年8月23日对核准了对金哲宏的死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