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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敛财1.4亿 广东原“财神爷”曾志权一审获刑无期

2019年07月09日 17:0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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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后落马的广东“五虎”中涉案金额过亿者增至三人
2019年7月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见习记者 杨溪)距离落马满一年仅差两天,昔日广东“财神爷”曾志权一审获刑无期。

  7月9日上午,福建福州中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司法认定,曾志权的涉案时间长达13年。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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