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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后又反悔怎么办?司法解释有望近期出台

2019年10月22日 10:3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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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案例中,被告人认罪认罚之后又反悔、上诉,检方随即提起抗诉,法院最终加重处罚。学者认为,司法解释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应寄望于立法机关出台立法解释
广西一男子周某某犯有强奸罪,到案后,因为其自愿认罪认罚,一审获刑两年。随后周某某又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经当地检察机关抗诉,周某某二审被改判两年六个月。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广西一男子周某某犯有强奸罪,到案后,因为其自愿认罪认罚,一审获刑两年。随后周某某又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经当地检察机关抗诉,周某某二审被改判两年六个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于2018年10月被写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以后,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例已有不少,而这往往与人们普遍接受的“上诉不加刑”原则相左。据财新记者了解,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司法解释正在制定中,有望近期出台。

  近日,广西钦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号发布的“认罪认罚后又反悔上诉 检察院抗诉成功”一文中,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对同一被害人实施了两次强奸行为。周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在辩护律师在场见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有效的量刑协商,周某某同意灵山县检察院提出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量刑建议,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自愿签字。经灵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灵山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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