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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酒驾应看情节 学者呼吁防止机械执法和司法

2019年11月18日 08: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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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8年来,今年上半年危险驾驶罪首次位列审结刑案之首;业内人士认为严刑峻法式的酒驾执法与司法并不成功,解决此类机械执法和司法问题应有细化规定
今年7 月31 日,最高法公布了2019 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首次超越盗窃罪,排在第一位,引发舆论热议。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陈竹沁)“最高法院院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中,不止一次提到反对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这是一个老问题,但一直解决得不太好。”11月16日,在江苏开炫(南通)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高峰论坛暨西南政法大学刑辩研究中心年会上,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作主题演讲,谈及“如何破除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龙宗智指出,机械执法和司法,是忽略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法益侵害性(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简单机械地适用法律和相关规定,以及就案办案——不关注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不尊重常识、常理、常情,不顾及办案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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