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坚持上诉七年后,因反抗强拆致一警察死亡、一官员重伤而三度被判死刑的广东湛江61岁农民朱惠来,终于迎来生机。
2019年12月11日,广东高院(2019)粤刑终298号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朱惠来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此次判决书显示,朱惠来捡回一命的理由是:“本案是因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征地清表而引发,起因上有其特殊性,且认定朱惠来致被害人死亡主要罪责的证据尚不够确实、充分”。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坚持上诉七年后,因反抗强拆致一警察死亡、一官员重伤而三度被判死刑的广东湛江61岁农民朱惠来,终于迎来生机。
2019年12月11日,广东高院(2019)粤刑终298号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朱惠来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此次判决书显示,朱惠来捡回一命的理由是:“本案是因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征地清表而引发,起因上有其特殊性,且认定朱惠来致被害人死亡主要罪责的证据尚不够确实、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