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颜玉 记者 苑苏文)因一起投毒杀人案蒙冤近16年,在狱中一直拒绝认罪的河南商丘民权县村民吴春红终获自由。“他等这一天等太久了。”吴春红的代理律师李长青说,4月1日上午,审判长宣布撤销原审判决、吴春红无罪释放时,他在视频连线中看到,吴已经泣不成声。
因被认定为近16年前一起投毒案的凶手,吴春红三次被判死缓,又三次发回重审,最终仍被判处无期徒刑。2018年9月,最高法院指令河南高院再审此案。2020年4月1日上午,河南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当庭释放。宣告无罪的判决书中写道,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