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发生在北京的一起酒驾撞死行人案,被告人认罪认罚,检方提出缓刑建议,但一审法院未予采纳,而是判处二年实刑。一审宣判后,检方和被告人均不服,分别抗诉和上诉。最终,二审法院加重刑罚,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半。因为被告人的央企纪检干部身份和审判过程中的诸多争议,这起案件近日引发广泛关注。
根据该案二审判决书,该案被告人余金平,1982年3月出生,江西黎川县人,案发时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综合室干部。2019年6月5日晚,余金平和朋友聚餐期间饮酒。当天21时许,余金平从北京海淀区五棵松附近驾车回门头沟区住所。21时28分,在门头沟区河堤路人行道上,余金平驾驶的白色丰田牌小客车前部右侧撞上被害人宋某,致其当场死亡,余金平并未停车而是驶离现场。直到次日5时许,其前往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交警支队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