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梦阳 记者 单玉晓)申请信息公开不再完全免费。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者收取费用。受访学者认为,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非普惠式公共服务,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应适当由申请人承担,收费不会抑制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积极性。
《办法》规定,信息处理费可以选择按件计收,也可以选择按量计收,收费金额均按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按件收费标准是: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