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中药材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市场优质不优价、“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不法人员利用群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冒充“中医人员”或假借“中医方法”做养生保健虚假宣传或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关于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今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点名上述问题。
《中医药法》是中医药领域的基础性法律,2016年12月25日出台,2017年7月1日开始施行。2021年4月至5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天津、山西、浙江、福建、河南、广西、贵州、甘肃等八个省份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并形成了关于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执法检查报告”),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中医药领域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