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江西省乐安县多位村民因反对污染被定罪一案出现转折。2021年12月21日,乐安县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其中三名村民有罪的多份证人证言收集程序不合法,原审对证人证言的采信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形。
因发现村子附近存在黑工厂和大量不明废弃物,乐安县丁垅村部分村民多次堵路,要求关停工厂。事发五年以后,村民熊于根、杨凤英、易连香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缓刑;又八个月后,维权村民代表熊智超也被认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但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熊智超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随后,熊智超等四人继续向乐安县法院、抚州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
财新此前报道,2014年起,在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安铀业”)矿区里出现轮胎厂利用废旧轮胎非法炼油,大量不明废弃物也倾倒在矿里面。丁垅村村民说,他们在2014年就发现有黑工厂存在,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后来厂方签署了停产协议书,保证关停。但每次工厂在停产不久后又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