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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建议对刑事罚没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

文|财新 向凯
2022年03月03日 11:29
朱征夫认为,刑事案件罚没所得存在多头管理,催生出逐利性执法,应通过修法或立法解释,明确其上缴中央财政
朱征夫建议,通过修改法律或作出立法解释,将刑法相关规定中“刑事案件的罚没所得一律上缴国库”中的“国库”明确规定或解释为“中央国库”。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刑事案件罚没所得应统一上缴中央财政,应对现行刑事罚没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2022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朱征夫就刑事案件罚没所得上缴问题提出上述建议。他建议,通过修改法律或作出立法解释,将刑法相关规定中“刑事案件的罚没所得一律上缴国库”中的“国库”明确规定或解释为“中央国库”。

  刑事案件的罚没所得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均规定这部分钱款应上缴国库,但未明确上缴中央国库还是地方国库。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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