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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受贿2112万余元 青海原检察长蒙永山获刑11年

文|财新 孙良滋
发布于 2022年07月12日 17:30   更新于 2022年07月13日 07:18
蒙永山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应当从严惩处;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所受贿赂中有100万元系未遂,可从轻处罚
庭审现场。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过堂半年多以后,副省级政法高官、青海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因为21年间受贿2112万余元,2022年7月12日被内蒙古赤峰市中级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蒙永山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央视新闻消息,蒙永山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蒙永山宣判后,2022年已有13名落马高官领刑,其他12人分别是王富玉、任华、董宏、马明、刘宝华、李伟、张志南、文国栋、李金早、童道驰、谢长军、云公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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