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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劳务派遣遭滥用 人大修法被指操作难

2012年12月25日 10:16 来源于 财新网
全国人大修改《劳动合同法》,重新定性劳务派遣,“辅助性”用词微调,拟授权国务院劳动部门控制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

  【财新网】(记者 蓝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二次上会,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限定仍然最受关注。

  2012年12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进行审议。草案拟规定由国务院劳动部门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以防止劳务派遣被滥用。

  所谓劳务派遣,乃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劳动者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由劳务派遣企业将其派到第三方用工单位工作,也就是一种劳务的租赁。在绝大多数国家,劳务派遣仅仅是一种辅助性的用工方式,普遍适用于一些临时岗位。但在中国,劳务派遣却渐成用工主流。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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