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江西省乐平市一局长因收受“红包”被免职

2013年10月12日 09:34
凡在10月31日前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新华社南昌10月11日电 江西省纪委11日对2起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发出通报,2名干部受到严肃查处,其中1人被免职、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秋、国庆节前夕,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对收送“红包”、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了明查暗访。有关单位根据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2起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的问题。其中,乐平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被免职,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西市派出所某干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版面编辑:路炳阳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