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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4年02月08日 10:59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据《北京日报》消息,北京市财政局2月7日发布《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开始实施。《办法》要求,北京各级党政机关人员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

  《办法》中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办法》明确,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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