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国家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今受审 家藏现金2.3亿

2015年12月29日 10:39
被告人魏鹏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7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资料图: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

  据河北保定中院微博消息,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29日8时30分在保定市法警训练基地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魏鹏远被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亿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亿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鹏远于2000年至2014年,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贷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版面编辑:卢玲艳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