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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涉黑团伙终审维持原判 首犯吴学占获刑25年

2018年06月29日 13:1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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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在二审裁定中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裁定维持原判;首犯吴学占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二审宣判时拒绝出庭,法庭在看守所对吴学占单独宣判
山东于欢案引出的吴学占团伙涉黑系列案,6月29日上午终审宣判。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裁定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 综合报道)轰动一时的山东于欢案引出的吴学占团伙涉黑系列案,今天(6月29日)上午终审宣判。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裁定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于2018年5月11日由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主犯吴学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涉案的14人分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吴学占等10人当庭表示上诉,另外5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朱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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