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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老板在安徽被错关2685天 获赔126万元放弃上诉

2020年10月19日 20:1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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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家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获刑14年,申诉近10年后马鞍山中院改判其合同诈骗无罪,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闫家军被错误羁押2685天,提出包括企业经济损失在内总计约9.46亿元的国家赔偿申请,法院决定只赔126万余元
2007 年 12月 15 日,闫家军在楚江造船厂开工典礼上发言,多位时任省市领导出席了这一活动。受访者供图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汪秋言 记者 覃建行)在安徽投资的浙商闫家军曾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获刑14年。该案后经不断上诉、重审、申诉、抗诉,马鞍山市中级法院才改判其合同诈骗无罪,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被错误羁押2685天后闫家军重获自由后,向法院申请了包括企业经济损失在内总计约9.46亿元的国家赔偿。闫家军近日向财新记者确认,法院决定只赔偿126万余元。

  “企业的直接损失一分不赔,企业造成的瘫痪一概不给恢复原状。这点钱还不够我维权费用。还不够我家还债。”闫家军告诉财新记者,他认为不可能获得理想的国家赔偿。“这些年为申诉打官司,我一家太痛苦太累了!真不指望能赔多少钱,我能活着出来靠自己再去挣吧。”他表示自己放弃上诉,目前已重返商场,要集中时间精力做点实事。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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