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汪秋言 记者 覃建行)在安徽投资的浙商闫家军曾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获刑14年。该案后经不断上诉、重审、申诉、抗诉,马鞍山市中级法院才改判其合同诈骗无罪,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被错误羁押2685天后闫家军重获自由后,向法院申请了包括企业经济损失在内总计约9.46亿元的国家赔偿。闫家军近日向财新记者确认,法院决定只赔偿126万余元。
“企业的直接损失一分不赔,企业造成的瘫痪一概不给恢复原状。这点钱还不够我维权费用。还不够我家还债。”闫家军告诉财新记者,他认为不可能获得理想的国家赔偿。“这些年为申诉打官司,我一家太痛苦太累了!真不指望能赔多少钱,我能活着出来靠自己再去挣吧。”他表示自己放弃上诉,目前已重返商场,要集中时间精力做点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