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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角色是否具有版权?金庸诉江南案争议不断

文|财新 覃建行,王雅娟(实习)
2023年05月30日 09:14
该案二审判决改变了以往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同人作品的做法,转而认定原作人物名称、人物关系等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畴。这一司法新动向,对网络文学特别是同人文学影响几何?
资料图:金庸作品实体书。由于江南作品《此间的少年》使用了金庸的大量独创性文学角色,并出版发行获利,金庸在2016年向法院起诉江南等主体,指其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作家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犯著作权案的二审判决持续引发关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在二审判决中认定,《此间的少年》使用金庸原作的人物名称、性格特征、人物关系的属于剽窃。这一定性改变了以往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同人作品的做法,而将其作为侵犯《著作权法》的行为。业内人士担心,这一司法动向将影响同人文学创作。

  江南是作家杨治的笔名,《此间的少年》是他2000年创作网络小说,自2002年以来出版多次,曾被评为网络文学10年“十佳作品”。该小说讲述著名作家金庸笔下经典人物郭靖、黄蓉、乔峰、令狐冲、杨康、穆念慈等在宋代嘉佑年间汴京大学发生的校园故事,其与金庸笔下的武侠江湖叙事情节完全不同,而是一群大学生的青春故事。例如,郭靖在《此间的少年》中是化学系学生,黄蓉是物理系八大美女之首,两人在开学日相识,后成为恋人。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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