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经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二次审议之后,《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6月28日再次全文公布,向公众征求意见。财新注意到,草案二次审议稿较初次审议的版本进一步拓展了受案范围,且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得到强化。
行政复议制度是化解行政争议、官民矛盾的重要制度,于1990年在中国建立,建立之初的定位是行政诉讼的配套制度。1999年4月,在《行政复议条例》的基础上,《行政复议法》问世。在施行后的20余年里,《行政复议法》在2009年、2017年曾做过两次修正,主要针对部分条款。近年来,行政复议的重要性不断提升,2011年,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获得高层认可。2020年2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明确提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此后,《行政复议法》大修的基本方向得以确定,修订草案在2022年10月初次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