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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为减少羁押出新规 孕妇等八类被羁押人需立即审查

文|财新 黄雨馨
2023年12月13日 16:04
规定对患重病、怀孕、未成年人的唯一抚养人等符合八类特殊情形的被羁押人,需立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面对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轻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情况,最高检、公安部推动树立“少捕慎押”司法理念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以更好地实现少捕慎捕,减少羁押。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为解决实践中构罪即捕、羁押率高、超期羁押等问题,近日,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下称《规定》),以更好地实现少捕慎捕,减少羁押。《规定》明确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至少应当开展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八类特殊情形的被羁押人需立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

  《规定》立足近年来的逮捕羁押实践,围绕规范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及被害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等目标,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的职责分工、启动程序、内容方式、标准把握、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全文共27条。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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