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民政部近日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对比2003年发布的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结婚、离婚登记过程中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以及地域限制,新增了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内容,并明确了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和婚姻可撤销的几种情形。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男女双方仅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登记结婚,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
【财新网】民政部近日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对比2003年发布的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结婚、离婚登记过程中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以及地域限制,新增了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内容,并明确了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和婚姻可撤销的几种情形。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男女双方仅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登记结婚,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