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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记|贵州两“虎”一审一判

文|财新 冯华妹
2024年08月19日 07:22
孙志刚被控受贿8.13亿余元,李再勇因受贿4.32亿余元、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8645万余元被判死缓
资料图:(左)孙志刚,(右)李再勇。

  【财新网】上周(8月12日至18日)落马高官审判季集中于贵州: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一审开庭,贵州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再勇因受贿、滥用职权一审被判死缓。

孙志刚受审

  落马近一年后,8月14日,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在天津二中院一审开庭。其被控21年受贿8.13亿余元,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检方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8.13亿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志刚刑责。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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