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年来,在食品安全、环境执法等领域“小过重罚”事件频发,学者们最初的讨论聚集于行政机关执法僵化,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将小过重罚的成因指向立法。多名基层执法者向财新表示,2015年新环保法施行之后,环境领域修法出现重要变化——从严,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处罚金额大幅提高。特别是罚款下限的提高,动辄20万元起步。一些条款规定还对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双罚”,进一步提升罚款数额。
过高的罚款下限造成了实践中部分案件“过罚不当”的困扰。严格依法,很多情况还是按最低线从轻处罚,却被复议机关和法院以“过罚不当”驳回;如果不处罚,或者对发现的问题仅处罚一部分,又存在不履职被追责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