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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重审改判死缓

2012年05月21日 18:23 来源于 财新网
浙江省高级法院重审,对吴英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4月,吴英案一审开庭,法庭上的吴英。洪兵/CFP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法院(下称浙江省高院)公布,经重新审理,对英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中,吴英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吴英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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