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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友:应放宽环保社团注册限制

2012年09月20日 16:38 来源于 财新网
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政府、社会组织、普通公民三股力量的良性互动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志毅)9月18日,《中国可持续发展回顾和思考 1992-2011民间社会的视角》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副总干事常成在会上表示, “要允许公民自组织”,政府部门对环保社会团体的管理态度应当更加开放。

  “目前的组织注册制度创新,基本集中在民办非企业单位,而不包括社会团体的类型”,常成解释称,社会团体具有代表自己会员利益的功能,能够为维护公民利益而行动,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事业主导型机构,其所强调的只是完成一项事业。

责任编辑:于达维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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