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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收支成谜 专家建议取消

2013年09月05日 17:33 来源于 财新网
卫生计生委解释称,该项费用属地方财政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不与计生部门支出挂钩,但专家认为,核心不在社会抚养费收支问题,关键是及时调整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

  【财新网】(见习记者 周天)近日,14名女律师联名致信审计署追问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引起广泛关注。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超生罚款到今天的“社会抚养费”,这一强制性费用征收已持续近三十年,累计数额巨大,但其去向却始终是谜。

  面对质疑,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回应称,按现行政策,社会抚养费有其法律依据,但其上缴国库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由地方政府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并不与计生部门的收支挂钩。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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