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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行农地入市 宅基地流转成亮点

2013年11月15日 07:57 来源于 财新网
安徽省政府出台文件,允许20个市县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同时,宅基地可跨村流转,并有偿退出,而承包地则可入股建立合作社,引起广泛关注
2008年10月14日,安徽芜湖市大桥镇69岁的村民秦和珠在居住小区打晒黄豆。李健/新华社

  【财新网】(记者 周天)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的同一天,安徽省政府公开了该省在20个县区推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宅基地流转和有偿退出的文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农村问题学者指出,安徽此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涉及农地入市、土地入股,具有制度变迁的价值,值得关注。

  宅基地可跨村流转 也可有偿退出

  这份全名为《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该省20个试点县区范围内,将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等。流转方式则包括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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