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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文件(全文)

2014年02月26日 15:22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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