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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逃匿矛盾频发 四部门降低取证门槛

2015年01月08日 09:37 来源于 财新网
今后,即便欠薪老板逃匿,人社部也可“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 将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财新网】(记者 石睿)今后,即便欠薪老板逃匿,人社部也可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认定事实,将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实际上,4年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就已纳入刑法,但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问题,仍有部分案件无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此,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惩欠薪老板。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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