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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八项禁令规范职务犯罪侦查

2015年08月07日 19:23 来源于 财新网
专家建议,从根本上规范职务侦查行为,还须由中立机构对侦查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 实习记者 宋宝灵)违法使用监视居住、阻止律师会见、刑讯逼供……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上述违规违法“老大难”问题再受关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下称“八项禁令”)出台,从严办案程序、依法保障人权、保护发案单位合法权益、加强办案安全等方面,强调将职务犯罪侦查权关进制度笼子。

  “八项禁令”包括: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并强调因管理不善或指挥不当导致违反禁令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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